专业计划
一、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政法机关、公司企业、金融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独立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分析技术,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三、 主要课程
物权法学、合同法学、婚姻继承法学、劳动法学、侵权责任法学、公司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律师法学。
四、 专业特色
本专业贯彻理论掌握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知识理解与能力训练相结合、学习课程和面向就业相结合的原则,既开设能够形成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的基础课程,又开设有助于训练司法实践能力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实践课程和应用课程。为了满足更加丰富和复杂的法律实务需要,本专业特开设若干门法律实务选修课程。
五、 毕业最低学分、学制与修学年限、授予学位
最低学分:100
学制:2.5年
修业年限:2.5年~5年
授予学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 法学 学士学位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指导性教学计划
专业: 法学 层次: 专升本
课程类别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应修学分 | |
必 修 课 | 公 共 基 础 课 | 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3 | √ | 18 | ||||
2 | 大学英语I | 4 | √ | |||||||
3 | 大学英语II | 4 | √ | |||||||
4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5 | √ | |||||||
5 | 网上学习导论 | 2 | √ | |||||||
专 业 基 础 课 | 6 | 物权法学 | 5 | √ | 25 | |||||
7 | 合同法学 | 5 | √ | |||||||
8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 5 | √ | |||||||
9 | 侵权责任法学 | 5 | √ | |||||||
10 | 婚姻继承法学 | 5 | √ | |||||||
专 业 课 | 11 | 公司法学 | 5 | √ | 19 | |||||
12 | 知识产权法学 | 5 | √ | |||||||
13 | 国际私法学 | 4 | √ | |||||||
14 | 国际经济法学 | 5 | √ | |||||||
选修课 | 专 业 选 修 课 | 15 | 法理学 | 5 | √ | 38 | ||||
16 | 刑法学 | 5 | √ | |||||||
17 | 民法学 | 5 | √ | |||||||
18 | 行政法学 | 5 | √ | |||||||
19 | 保险法 | 4 | √ | |||||||
20 | 交通事故纠纷处理 | 4 | √ | |||||||
21 | 毕业实践 | 10 | √ | |||||||
毕业应修学分 | 22 |
说明:非法律类专科毕业入学者加修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注:本专业计划仅供参考,请以院校公布的最新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