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计划
一、专业简介
建筑学专业于2013年获教育部批准开始招生,迄今已有7年的办学历史。学院现设建筑系、城乡规划系、建设管理系和实验教学中心4个教学机构,开设建筑学、城乡规划、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4个本科专业,拥有城乡景观规划与设计,建筑与土木工程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现有教师45人。其中,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人,教授、副教授1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4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0人,2018年有7人进入学校“双支计划”。注册建造师、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的教师8人。近年来,学主持和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40余项,发表SCI、SSCI和EI共计41篇,教材14部(含参编),专利申请15项。
本专业注重培养具备建筑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应用实践能力、从事建筑设计及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很好的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房地产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政府城乡建设相关部门等从事建筑项目前期策划、建筑设计、规划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等工作。
为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保证培养的学生“为社会所需”、学生学习的知识“学以致用”、学生在用人单位能“快速上手”,学院根据行业发展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中注重实践环节,与50多家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了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学生可以在基地进行课程实习、毕业实习,基地有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学生的实习,为学生的实习、实训、就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建筑设计、建筑工程技术以及项目策划、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绘制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能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房地产企业、投资与金融领域、政府部门、教学和科研单位等行业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前置学历
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含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毕业证书。
四、修业年限
2.5年至5年。
五、毕业条件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
六、成人学位申请条件
(一)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当年提出申请,最迟不得超过两年。
(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三)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在取得学籍起,至申请学位前,学位外语成绩合格,考试语种为英语。主要途径有:
1.参加所在学习中心所在省(市、区)的省学位办组织的成教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或来四川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
2.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级别笔试成绩合格者;
3.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者,同时提供考点院校出具的成绩证明;
4.参加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举办的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大学英语B》成绩70分及以上者;
5.参加我校认可的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学生参加上述除我校组织的学位外语以外的考试,学习中心须在学生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将考试合格的学生成绩及有效成绩凭证报送学校。
(四)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
注:本专业计划仅供参考,请以院校公布的最新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