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计划
培养目标
行政管理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学制
2.5年
学位授予
学院实行学年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读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并取得毕业规定要求的最低学分,准予毕业,发给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和电子注册的大学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
毕业生适宜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检查等管理部门从事政策和法规研究及实际工作,学校、科研部门的教学或科研工作,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注:本专业计划仅供参考,请以院校公布的最新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