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计划
培养目标
金融学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和金融理论基础,熟悉国家金融政策法规和金融经营管理,通过信息教育手段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操作商业银行业务、证券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
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学制
2.5年
专业课程设置
微观经济学、财务管理、货币银行学、经济法、国际金融、银行经营管理、风险管理、银行信贷管理、项目投资与评估、证券投资与管理等。
毕业与学位
1、学生在校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条件,本科学生网教统考合格(免试要求按国家规定执行),毕业鉴定合格,由四川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并实行电子注册。毕业证书签章单位:四川大学(毕业证书式样及内容以学生毕业时教育部当年最新规定政策为准)。
2、符合我院本科毕业要求的本科学生,达到四川省学位办[2006]54号文件和四川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2014]4号文件相关规定的要求,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
注:本专业计划仅供参考,请以院校公布的最新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