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本科毕业生成人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及同学:
根据《天津市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天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市学位办及天津大学成人学士学位工作部署,现组织实施2021年秋季本科毕业生成人学士学位申报工作。请各学习中心及同学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一、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一)授予条件详见《天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二)要点提示:
1. 课程成绩:除论文之外的其他课程都通过考试且平均分数大于等于75.00分;
2. 毕业论文:必须参加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且论文最终成绩大于等于80.00分;
3. 学位英语:
在学期间,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天津市教委统一组织的成人本科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或天津市教委认可的相应级别要求的外国语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等级的笔试且成绩合格;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成绩425 分及以上;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成绩425 分及以上;
(5)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参加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大学英语B 成绩90 分及以上;或参加学习中心所在省市组织或认可的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4. 主干课程:参加三门主干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申报时间
学生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
学习中心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
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学籍与实践管理办公室:022-87557593
天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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